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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科  发布日期:2017-08-25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

根据文件要求,请相关学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认真研究《项目指南》(附件2),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选题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内容。

申报项目需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并于9月18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七份及《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xk2488@163.com。

学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3项上报教育部,同时鼓励其他项目拓宽申报途径,自主通过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行业协(学)会积极申报。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8709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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