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各实验教学中心:
为做好“端午节”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教学示范中心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示范作用,高度重视各中心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落实各院(系)的安全主体责任制。
二、各单位主管领导务必于放假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中心教学实验室、附属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水、电、门、窗、化学试剂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全面筛查,不留隐患,不走过场,确保万无一失。各实验室务必加强水、电、设施器材和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加强用电、用水安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等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需要值班的实验室,学院(系、部)应安排好值班人员并明确值班责任和要求。
学校将于放假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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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