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统筹推进2024-2025学年春、秋学期和夏季学期教学任务的有效衔接,现将2024-2025学年夏季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教学时间
按照学校校历,2024-2025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7月18日结束,共4周。
二、夏季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1. 各学院于第6周(3月24日-3月28日)完成夏季学期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
2. 各学院于第7周(3月31日-4月3日)完成夏季教学任务的落实工作。
3. 马克思主义学院落实2023级暑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并统筹安排其实践活动。
4. 各学院任务落实后,教务处根据春、夏季学期所开设课程情况审定拟在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
5. 各学院和教务处于第8周(4月7日-4月11日)编排课表,实行分级排课、先排后选模式。教务处编排2023级、2024级学生课表,学院编排2021、2022级学生课表。
6. 课表编排完成后,学生进行选课。学生选课时间预计为第9周(4月14日-4月18日),选课结束后正式发布课表。
三、夏季学期主要教学任务
夏季学期教学活动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实践环节、辅修、重(补)修、暑期课程等为主,其他相关教育活动按照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安排逐步落实。
1. 综合实践环节课程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主要以生物学实习、工程训练、专业实习等为主。2024级学生以及2023级植物保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生物学教学实习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的工程训练安排在夏季学期,具体安排在见附件1、附件2。
2. 理论课程和实验课程
低年级可适当安排小学分课程,高年级原则上不安排理论和实验课程。小学分课程主要以新生研讨课、通识类选修课程等为主,全校公共必修课不安排在夏季学期。
3. 卓越成长计划类课程及项目
主要涉及辅修专业课程、暑期全英文课程、境内外访学类课程等以及卓越成长计划项目的培训提升类课程。供学有余力的学生选修。
4. 重(补)修课程
对不及格率大,涉及面广的课程,在夏季学期安排重(补)修。对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可根据夏季学期教学安排,为其提供部分补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促使学生最大程度完成学业。
四、工作要求
1. 在实施生物学教学实习计划之前,生命学院需制订应急预案,以应对夏季灾害性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
2. 各学院负责完成本学院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的审核、调整,以及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提交工作。在落实任务前先在“实践周管理”对实习周次进行屏蔽限制,避免教学运行后出现冲突。学校鼓励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调整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并落实到教学任务中。
3. 各学院在制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时统筹考虑,避免冲突。未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落实的请将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务运行科。
4. 各学院应加强夏季学期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本学院夏季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安排等,以便师生充分了解、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
联系人:教学质量科 张怡惠 联系电话:87092244
联系人:教务运行科 段靖 联系电话:87091637
教务处
2025-03-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