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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数学(甲)II》课程开班重补修考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运行科  发布日期:2019-01-03 

本学期《高等数学(甲)II》课程开班重补修已结课,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5日(20周周二) 晚上19:00—21:00

二、考试地点

北校区3号教学楼  N3217  N3218   N3219   N3223   N3224   N3226

三、考场安排

见附件:2018秋《高等数学(甲)II》开班重补修考试安排表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本院(系)重补修班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2. 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并实行签名登记;

3. 无考试资格或因旷课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 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

5. 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及时完成试卷分析和试卷存档备查等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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