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 教务运行科 发布时间: 2023-09-2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了确保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及教学任务落实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执行计划编制

1. 编制原则

坚持学分总量控制,学时安排均衡适度的原则。各专业应合理安排课程,不同学期课程布局均衡,原则上春、秋每学期安排学分数不超过25学分,周学时不超过32学时。

2. 编制要求

各学院核对确认、审核提交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执行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在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经教学院长确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3. 完成时间

2023年10月13日(第5周)前,完成执行计划的编制、确认开课计划。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原则与要求

1.坚持2024春与2024夏教学任务统筹协调的原则

为了保证课程理论课教学的有效时间,避免过分集中授课现象发生,要求2024春课程有效教学周不少于13周。需要对2024春和2024夏的实践教学任务进行统筹调整。

2. 坚持教学任务落实的刚性原则

(1)学院下达任务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的集中实习、综合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周周次,并在系统中进行限制,确保开课教师合理安排教学日程。

(2)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务必做到应开尽开,全面制定开课计划、落实开课任务。

(3)严格落实教学任务。开课教师必须优先承担教学任务,确保学生所选课程按计划开出。学院要审核教师开课资格和任务量,严格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对创新实验学院实施约定课程优先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根据严格执行《教学任务约定书》。

(4)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得超过5名,当有两名以上教师任课时,请明确主讲教师及每位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周次及节次。

3. 坚持学生学习总量平衡原则

(1)受课程资源、教室资源、实验班容量等限制,公共基础课、新生研讨课、思政课程、体育课、外语及部分社会科学课程等为全学程排课,课时均衡。

(2)各专业年级理论课教学一般每周2次,每次2或3学时,周次是1-8周、9-16周或1-16周,理论课衔接不超2门。32及以下学时课程通过相互衔接,合理控制周学时量。课程前后衔接以专业为主体,由学院负责,在保证班级周学时分布均衡合理前提下,协调制定课表衔接方案,统一排课。

(3)基层教学组织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同步审核考试方式、类型、时间要求、开闭卷等信息。考试信息确定后,不再更改。

4. 坚持教学质量为本原则

(1)积极推行专业课小班化授课,公共基础课两个行政班合班。学科基础(专业)选修课教学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65人/班。课程选课人数低于10人的课程停开。选课人数不足但确有需要开设的专业课程,各单位根据教学需要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校鼓励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质量标准,采取混合教学方式授课,部分内容采用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教学的安排必须在开课前在教学日历中明确。

(3)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与难度,积极推动多元化考核,强化学生学业过程考核,增加平时测验考试,激励学生平时下功夫学习,减少期末考试压力。

(4)允许学院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发现的问题,每一年对培养方案进行优化和微调,对教学安排不合理的课程,可以调整课程开课学期。鼓励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开设学科前沿、学科交叉等新课程,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需求。

(二)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春季教学周为1-16周,考试周为17-18周。

1. 2023年11月3日(第6-8周)前,各单位落实、平衡和提交教学任务。

2. 2023年11月10日(第9周)前,教务处对教学任务平衡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三、通识类课程的开课申请

2023年11月10日(第9周)前,学院在教务系统开课中心中“校公选课开课申请”中申请开课(2023年新增通识类课程开课另行通知),由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课表编排

1. 课表编排的程序

为确保给学生提供充分优质的课程资源,课表编排按照新的流程进行。

(1)课表初排。各学院严格依据各专业年级的教学计划表,按照应开必开的原则,开齐课程,通过教务系统初排各班级课表。

(2)课表预发布。初排完成后,教务处负责课表的冲突检测、课表预发布,各学院对预发布的课表进行检查、核对,将检查情况与发现问题统一汇总报送至教务处。

(3)课表微调与正式发布。教务处根据学生的选课结果进行课表微调,发布正式课表。

2. 任务分工

教务处负责全校一二年级课表的编排,各学院负责本院三四(五)年级课表的编排。

一二年级的体育课、全校性的实验课程和大学英语课程等需要平行排课的课程优先安排。具体编排顺序如下:体育部自主编排体育课,体育课安排完毕后,由教务处根据学院周次统筹安排全校性实验课程,最后由语言学院安排大学英语课程。

3. 编排要求

(1)两节课可安排在1-2、4-5、6-7、9-10、11-12节;三节课安排在3-5、6-8、8-10或11-13节。

(2)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和运动会放假不安排任何课程,每周周三9.10节为全校政治学习时间,不安排理论课程。

(3)通识类选修课周次安排为4-13周,每周2学时,课容量不超过200人/教学班,停开课容量为15人/教学班,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第一次授课须开展线下教学,并向学生公布线上线下教学的日程安排。

(4)课程合班尽量保持一致,不跨年级、专业进行合班,不同周次工程训练实习的班级不合班(实习安排见附件)。

(5)实验课须填写实验室房号,注明实验周次、每次实验学时。北校区8号楼7-9层、南校区1号楼2层设有智慧教室,如需在智慧教室上课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并在系统中设置教室类型。

4. 时间安排

(1)11月24日前(第10-11周),体育部完成一二年级体育课课表编排,教务处完成各类公共基础实验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编排。语言文化学院完成一二年级大学英语课程的课表编排。

(2)12月15日前(第12-14周),全校集中排课。

(3)12月22日前(第15周),为课表预发布,教师核对阶段。

(4)12月29日前(第16周),为学生选课阶段。

(5)1月9日前(18周),课表微调、正式发布课表。

五、工作要求

1. 落实教学任务、课表编排和学生选课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及时召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或全体教师会议,精心组织,层层落实,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完成。

2. 各单位要严格审核主讲教师资格,新进教师首次承担课程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并通过学校(院)组织的试讲。

3. 对于跨院(部)之间的选课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单位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确保教学计划顺利执行。

4. 各单位须于11月3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并提交教学任务。

5. 任课教师须按课程质量标准准备教学日历,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于下一学期上课前上传至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和本科网络教学综合平台。

6. 各学院要组织学业导师开展学生选课指导,积极帮助学生建立个性化选课方案,理性选择课程,优化选课结构,指导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在编制执行计划、教学任务落实和课表编排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联系:

教学质量科 张怡惠  87092244

教务运行科 段靖 陈俊锋  87091637

教务处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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