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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微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科  发布日期:2026-04-08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学生跨学科知识体系构建,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设首批微专业。现将 2026 年首批微专业学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微专业目录

经各学院申报、校内外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同意首批开办智能机器人等10个微专业(见下表)并面向全校本科生招生。具体微专业简介、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和计划、报名与选拔方式等详见附件中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序号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1

智能机器人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李老师  87091397

2

伴侣动物疾病诊疗

动物医学院

张老师  87091920

3

葡萄酒精酿工艺

葡萄酒学院

万老师  87091154

4

低空无人机系统

信息工程学院

柴老师  87092027

5

数智艺术创意设计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李老师  87080275 、87080277

6

俄语(国际交流与合作)

语言文化学院

     刘老师、李老师  87092329

7

数据计算与应用

理学院

周老师  87092301

8

菌物资源利用

林学院

汪老师、丁老师  87082127、87082071

9

乡村产业创新与管理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赵老师  87091474

10

智信财务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师老师  87082241

二、修读说明

1.报名以学生自愿为原则,经招生学院综合审核并选拔后确定录取名单,相关结果由招生学院公示。

2.学生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依据微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微专业课程学分不计入主修专业总学分,相关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学分绩点计算。

3.微专业学制不超过两年。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者,由教务处统一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4.原则上,每名学生最多可报名一个微专业。

5.首批微专业面向2026年招收首届学生,学校不收取学费。

三、咨询与报名方式

1.请学生认真阅读相关微专业招生简章,详细了解微专业招生要求、课程安排等具体信息,结合自身兴趣与职业规划慎重选择,并于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完成报名。如有疑问,可向相应招生学院咨询。

2.请各学院积极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切实做好微专业的招生宣传与政策解读工作,鼓励并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结合学业发展需要踊跃报名。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人:吴春燕(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联系电话:87092244

 

附件:1.智能机器人微专业招生简章

2.伴侣动物疾病诊疗微专业招生简章

3.葡萄酒精酿工艺微专业招生简章

4.低空无人机系统微专业招生简章

5.数智艺术设计微专业招生简章

6.俄语(国际交流与合作)微专业招生简章

7.数据计算与应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8.菌物资源利用微专业招生简章

9.乡村产业创新与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

10.智信财务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