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数学甲I(下)》等12门课程开班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师生:
本学期《高等数学甲I(下)》等12门课程开班重修已结课,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6月1-4日
2023年6月10-13日
晚上19:30-21:30
二、考试地点
北校区3号教学楼。
三、考场安排
见附件:2023春《高等数学甲I(下)》等12门课程开班重修考试安排表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参加开班重修的学生按时考试;
2. 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并实行签名登记;
3. 无考试资格或因旷课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参加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 请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
5. 请主考教师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并通过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登录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05-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