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 实践教学科 发布时间: 2023-06-0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加强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教学实习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切实保障教学实习期间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不断提高教学实习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实习管理办法》(校教发〔2021〕37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教学实习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以本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为基础,成立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与分工,切实担负起教学实习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召开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专题会议,从政治安全、保密、饮食、交通、防疫、防火、防水、防盗等方面强化安全纪律教育;举办实习实训安全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践行安全承诺;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处理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和技能,牢固树立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1.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各学院应建立信息报送与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根据每门实习课程安排的实习时间、实习方式、实习地点、乘坐交通工具、食宿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实习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安全责任人等。

2.加强组织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外出教学实习须有专门指导教师全程带队负责实习过程管理,各班级应成立实习安全小组,协助老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加强实习过程的管理与指导,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期间动态,做好实习过程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事项提醒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对于野外实习,教师应根据天气变化和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线路,适时调整实习安排。实习期间应携带必需的应急药品,实习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指导教师要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学院应完善实习请销假手续,建立师生去向备案制度。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做好每日考勤工作。实习期间原则上不予准假,如遇特殊情况需持证明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对于擅自离岗或请假未返情形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优化服务保障。各学院应确保参加实习师生均购买意外保险。由实习单位购买保险的,学院应做好保险信息备案。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教学实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夯实教学实习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梳理学生实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报备制度。请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2023年教学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方案报送教务处备案,方案中应明确实习安全管理总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等。所有教学实习均应有实习计划,课程实习执行前两周,负责教师应填写《实习计划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将扫描版本上传至“本科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教学日历(实习计划)模块进行备案。

各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安全、舆情风险预警机制,对教学实习工作应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防范,确保本科教学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各学院应深入实习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教学实习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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