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产业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 实践教学科 发布时间: 2020-11-1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产业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加快推进新农科专业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进一步满足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产业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及范围

1.各学院(系)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等实际需要,坚持“注重实绩、按需聘用”的原则,选聘产业教师进入专业和课程教学指导岗位,开展合作育人。

2.聘任范围为与我校建立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级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农艺师、高级工程师等产业相关人才。

二、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学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符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愿意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2.满足受聘岗位工作需要,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一般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能胜任岗位职责中要求的课程讲授、学生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任务,自觉遵守我校师德师风、教学科研等有关规章制度,承担课程讲授及指导学生任务的还应符合我校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要求。

3.身心健康,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4.特殊情况可据学院(系)需要而定。

三、聘任数量

根据专业建设需求,依据实际教学的岗位需求,每个专业可聘任产业教师5-7名。

四、产业教师管理

坚持“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聘用结果报人事处备案。产业教师纳入学校外聘教师管理系统,按照学校兼职教授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人事处统一编制教师工号,各学院(系)负责聘任和日常管理。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产业教师聘任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任,并公示聘任结果。

2.产业教师申报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在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产业教师申报书》(见附件1)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

3.聘任可采取入库或直聘的方式,由学院(系)考核认定,报教务处审定后学院(系)进行聘任,纳入产业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进行管理,并由教务处统一报人事处备案。每次聘任时间不超三年。

4.11月25日前,各学院(系)将产业教师聘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并推荐2-3名产业教师参加学校举行的首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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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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