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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学质量科  发布日期:2025-10-11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有组织推进教学创新,提升农林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本科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5〕25号)(附件1),学校启动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申报及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是全校层面的系统性改革行动,旨在集中优势资源进行战略攻关,创新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1.重大攻关与重点项目侧重于推动教学模式创新、体系重构及机制突破。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强烈改革意愿和资源整合能力的学院(部门)主要领导或专家担任。项目成员结构合理,责任分工明确。优先支持跨学院、跨部门、跨学校、跨界联合申报。

2.一般项目聚焦于支撑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理念的具体落地。原则上不支持以单一课程、实践项目或教材进行申报。

3.通过顶层设计与整体推进,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并兼具西农特色的重大改革成果,大力推进卓越农林人才培养。

(二)项目设

1.选题范围:项目选题范围参照《2025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2.项目类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本科和继续教育2类,每类项目分为重大攻关、重点和一般3个级别。项目研究期2年。

3.立项数量:本科重大攻关项目5-8项,重点项目25项左右,一般项目100项左右(其中常规项目80项左右,培养方案专项20项左右);继续教育项目立项总数不超过6项。最终立项数量依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质量确定。

4.立项方式:本科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的常规项目由学院(部门)推荐、教务处组织评审立项;一般项目中的常规项目由学院评审立项,培养方案专项由教务处评审立项。继续教育项目由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立项。

(三)申报限额

本科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每个学院(部门)牵头申报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由学院(部门)限额推荐(附件3)。

继续教育:不限指标。

(四)经费资助

本科重大攻关项目拟设10万元/项,重点项目拟设4万元/项,牵头学院(部门)应统筹各类资金支撑项目实施。经费分期拨付,若中期检查进度缓慢,将终止后续经费支持;改革力度大、成果显著、示范性强的项目将滚动支持。一般项目是学院(部门)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载体,其研究实施经费由学院统筹保障。继续教育项目由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参照以上标准予以经费支持。

二、省级项目推荐

省级教改项目分本科、继续教育和专项项目三个层次;申报类别设重点攻关、重点、一般3类。

(一)本科项目由教务处从立项的校级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中按申报限额(21项)择优推荐。

(二)继续教育项目由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按申报限额(3项)择优推荐。

(三)专项项目申报不占学校省级限额指标。省教育厅设立学会专项、青年专项、教赛专项等6类专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附件1)的申请人填写省级项目申报书(附件4),经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推荐。

(四)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相关学院(部门)须按省教育厅标准落实配套支持。

三、进度安排

1.10月13日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

各学院(部门)根据立项指南,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优势特色以及人才培养过程中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遴选1-2个拟牵头的重大攻关/重点项目选题报教务处,以便学校统筹规划(附件5)。

2.10月23日前,组织申报与推荐

各单位组织完成校级本科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继续教育项目以及省级专项项目的申报、审核,并向教务处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分别报送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4、6,一式五份)

(2)《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

(3)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3.10月30日前,学校评审与省级项目推荐

  教务处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分别组织完成上述项目评审与省级项目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4.10月31日前,完成一般项目评审立项

  学院(部门)完成校级常规项目评审立项,并将立项结果报教务处备案(附件6、8);同时将培养方案专项申报书报教务处,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围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有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将项目纳入学院人才培养全局工作予以统筹规划。要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研究。

2.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教学院长共同负责制。联合申报项目应协调好主持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研究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项目承担与参与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3.各单位应注重教改成果的凝练、总结与应用,学校将择优支持优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并作为后续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教务处:李肖楠 87092244 (本科项目)

        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 韩瑞 87082011(继续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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