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有组织地推进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做好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修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贯通国家战略导向、产业升级需求与教育教学规律的“枢纽”,是统领专业建设的“灵魂”与“纲领”,集中体现着专业的办学定位与差异化特色,决定着未来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通过系统重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为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模式创新、质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重点
(一)培养目标
1.目标定位。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知农爱农,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的卓越农林人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体现前瞻性和引领性。
2.目标内涵。表述明确具体、可衡量、可达成,体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突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一流专业特色与优势,反映毕业生发展预期,并能够为专业教师、学生、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3.目标评价。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必要修订。
(二)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养的具体描述。毕业要求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特色,避免同质化。每项毕业要求要分解成2-4个可衡量、可评价、有逻辑性的指标点,形成对培养目标的精准支撑。
2.工学、农学门类专业分别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24 版)》《三级认证第三级国家级一流认证定性标准》(见附件)中的毕业要求制定。其他没有认证标准的专业,可参照执行。
二、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开展思想大讨论,领会改革理念与重点,要充分认识到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不仅仅是对课程设置的优化调整,更是对教育理念的革新,对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新定义,是本科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培养目标决定着专业未来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关乎每一位学子的成长成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进此项工作。
2.有序开展。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科学合理性关乎下一阶段每一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设计与支撑关系分析。当前,各学院要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重心放在重构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上,确保培养目标的前瞻性与实践性。学院组织专项论证、审核通过后,再反向设计课程体系、同步修订课程质量标准,构建“目标设定-课程设计-教学实施-评价反馈”闭环体系。
3.协同推进。按照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综合分析后进行迭代升级。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参与。
联系人:教学质量科张永
电 话:87092488
教务处、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04-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