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为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学期重修班课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26年6月3日-6月6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5:00—17:00 晚上19:30—21:30
2.考试地点
北校区3号教学楼、南校区1号教学楼。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
1.本学期重修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考试、专业课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6月8日前完成所有重修班及预毕业生跟班重修课程考试工作,
2.教务处负责考场安排及试卷印制等工作,考试期间在北校区亦乐园105室设立考场办公室,对考试组织及考风考纪进行全面检查。
3.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见附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加强学生考前诚信教育,督促主考教师切实履行主考职责,及时处理本学院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批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选派监考教师并做好监考教师培训。
4.后勤管理管理服务处负责考试教室桌椅配备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电力供应正常;保卫处负责安排值班人员,维护正常考试秩序。
三、几点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时递交考试试题,并办理试题审批、印制等有关手续。审题教师、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涉题人员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2. 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严格按照监考工作流程,规范做好监考工作。考前做好考场布置及学生证件核查,考中加强监控和巡查,考后要进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填写、交接。
3. 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持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不规范者,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参加考试在开考前现场签名登记。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督促主考教师及时阅卷,于 6月9日前完成相关成绩录入工作。
5. 参加重修班考试的学生以重修选课结果、任课教师核定资格的人数和名单为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仅限跟班重修的预毕业生参加。其他重修学生仍随原班级参加考试,如参加本次考试,试卷和成绩视为无效。
联系人:王立刚 联系电话:87092245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