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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关于开展教育部直属系统评选推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2〕14号)精神,我校限额推荐先进集体1个,经学院申请,学校统筹,拟推荐语言文化学院参评教育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87092244

邮箱:jxk2488@163.com




  附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申报表.pdf